为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增强消费者维权意识,进一步激发消费信心,在第四十二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兴和县人民法院组织开展了“3·15”消费者权益日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中,通过在人流聚集的广场设置法律咨询台、悬挂宣传横幅、发放普法手册、入户释法说理等多元形式进行普法宣传。干警们以专业的知识、热情的态度向过往群众深度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条例,针对群众提出的消费过程中遇到的质量问题、虚假宣传、售后保障、信息安全、霸王条款、发生消费纠纷后可以通过哪些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等问题,结合法院常见案例,以案释法,耐心解答,鼓励消费者使用法律武器理性维权。同时,走进周边商铺,向商家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海报,告诫经营者“诚信经营既是立业之本,也是兴业之道,诚信经营问题在一定意义上涉及诈骗问题和法律问题,可能面临严重后果”,积极引导商家重视“口碑效应”,恪守“诚信原则”,合法经营。
此次普法宣传活动共计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6人次,提高了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树立了科学、安全、健康的消费理念,优化了辖区法治营商环境,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