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年终,为进一步推进全院未结案件清理进度,执行干警开启夜间执行模式,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坚决完成岁末执行攻坚任务,为全年工作交上满意的答卷。
在一起原告崔某诉被告某农牧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中,被告谢某、韩某等五人共同出资成立某农牧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社在建设过程中雇佣原告崔某在工地上干活,崔某在屋顶干活时踩塌房屋前檐掉下来,经专业鉴定为伤残四级。原告向我院起诉该合作社,经依法公开审理,判决被告按投资比例赔偿原告80余万元,二审、再审维持原判。被告拒不履行生效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给付义务,原告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多次“热线”沟通,耐心向被执行人释法明理,部分被执行人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及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但存在被执行人迁移户口等复杂情形,执行法官不畏严寒,收集线索,连续六天蹲守,终于等到被执行人韩某。执行法官要求其端正态度,积极想办法筹钱,如继续“一赖到底”,法院将对其依法采取拘留、冻结、纳入失信人名单等强制措施,韩某答应先偿还部分赔偿款15000元。
年关将近,考虑到申请执行人身体不便又家在农村,执行法官带着执行案款第一时间前往申请执行人家中。“感谢法院,谢谢你们把执行款送到我家来”。申请执行人在收到执行款后激动地说道。这暖暖的一幕,给寒冷的凛冬带来了浓浓的温暖。
民生无小事,执行不仅仅要有深度、力度,更要有温度。兴和县人民法院将牢记司法为民初心,持续打击规避执行行为,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