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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解三方矛盾纠纷,滞留田间的甜菜及时收购装车
  发布时间:2023-11-07 16:42:39 打印 字号: | |

     在西北地区,甜菜一般在春季4月中上旬种植,秋季10月中下旬收获。寒流将至,本已到甜菜种植的丰收时节,甜菜种植人享受收获喜悦的时候,商都县某糖业服务社的郭某却犯了难。

    “合同白纸黑字,明明白白!”郭某带着怒气说道。今年7月6日,郭某与霍某签订了甜菜种植收购合同,按照合同约定郭某为霍某贷款60万元,并提供种子、化肥等生产用品,进行订单种植并收购。待到收获期收购时,却有10车约700吨甜菜霍某未交付。

    “白纸黑字约定好的合同,我也不想违约。”霍某也有自己的苦衷。原来霍某拖欠侯某购买拖拉机的机械款未还,侯某要不上机械款,阻拦收购甜菜,迫使霍某偿还机械款。

     郭某着急的说道,“到了上冻时候,甜菜都冻坏了,到时候损失谁来承担?”侯某决心也很坚定,“不还机器款是不会让步的。”事件僵持不下,经当地派出所、司法所和村委会的协调,矛盾纠纷依旧是悬而未决。

     无奈,郭某一纸诉状告到了法院。受理本案后,赛乌素法庭法官第一时间联系双方当事人,并向当地派出所、司法所和村委会核实了案情,了解案件情况后,法官尝试调解并征求了当事人意见,诉前化解双方矛盾。考虑到地处乡村田间,又涉及农作物的及时收获,为了便于调解工作开展,法官特邀了大库联乡的人大代表苏向东、当地派出所、司法所和二道洼村委干部一同前往调解。

     11月1日、3日,法官连续两次在村委会进行调解。在调解现场,法官耐心地向当事人解释着目前的案件情况,存在的矛盾争议,目前纠纷拖下去对于大家的不利因素和即将面对的损失。

      人大代表苏向东作为“乡本地人”,熟悉当地实际情况,贴近当地村民,在调解过程中,和法官一起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探讨化解矛盾的合理方案。

     最终,双方都表示愿意协商解决矛盾,侯某表示不再阻拦,将通过合理合法的法律手段追索机械款。霍某也表示将想办法及时还清欠款。看着一颗颗饱满地甜菜在上冻前装车拉走,郭某也如愿以偿,及时收购回了剩余甜菜。


 
责任编辑:兴和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