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物业”关系“大民生”,物业纠纷的妥善处理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对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和谐发展有着重要影响。近年来,我院物业服务纠纷案件数量呈现急剧增长趋势,为妥善化解物业纠纷,提升审判质效,8月18日上午,兴和县人民法院召开物业纠纷座谈会,会议由党组成员、副院长兰天主持,9家物业公司、1家房地产公司代表参加会议,会议还特别邀请了1名市人大代表和1名县政协委员列席会议,部分民事法官、人民调解员参加座谈会。
座谈会上,兰天副院长首先介绍了近两年我院受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情况,分析了产生纠纷的原因以及案件处理的难点热点问题,就案件办理过程中遇到的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普遍矛盾点进行了阐述,并对加强物业公司与业主间的沟通理解及物业矛盾的具体处置提出了合理化建议。
与会代表就物业纠纷形成的原因及物业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对兴和县人民法院在处理物业纠纷中所作的工作表示了理解和肯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立足代表委员的独特视角分享了参与物业纠纷的经历和看法,为兴和县人民法院涉物业纠纷工作开展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和建议,表示要将此类呼声传递到有关部门,引起各方关注。
兰天副院长表示,物业案件虽然标的不大,但其覆盖面广,琐碎复杂且涉及基本民生,个案的判决可能影响全体业主,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效应,故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要坚持源头化解矛盾。通过调解、协商等多元化方式处理物业管理相关矛盾和问题,将物业纠纷案件处理的关口前移,推动物业纠纷源头化解、实质化解。积极协调整合行政、司法两方资源,统筹协调住建、房管、城管、社区各方力量,形成联动合力推进工作的局面。深入探索诉前保全+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模式。推进诉前保全,前移执行程序,以法院强制性手段督促当事人积极应诉、主动调处,有效实现以保全助调解、以调解化纠纷。同时要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物业管理公司应正视自身服务的不足,通过多种途径着力提升物业服务水平,以优质贴心的服务赢得业主的认可,守法经营,担负起自己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
本次座谈会气氛活跃,与会人员的充分交流讨论,增进了物业企业与法官之间的相互理解,为进一步破解物业费征收难、推进物业管理规范化、多元化解决物业纠纷等问题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会议要求全体聘用制干警要认真学习,规范自身行为,增强组织观念和自律意识,在工作中要脚踏实地,不断增强责任担当意识、不断提升自身综合素养,为进一步提升审判质效、维护司法活动有序运行提供强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