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把我的车剐蹭了还有理了,我要起诉”“欠了两年的物业费一分没交,今年必须让他交”“他们店欠我2000元工资一直不给”“我家羊跑进了他家羊群,他拒不归还”,这些支离破碎的“小事”是人民生活中时有发生的摩擦,同时也是诉前调解法官面对的工作常态。
2022年兴和县人民法院诉前调解中心成立以来,始终将诉前矛盾纠纷化解作为中心任务,坚持“群众工作无小事”工作准则,秉持细致、耐心、专业的态度,致力于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早、化解在小、化解在诉前。截止到2023年8月中旬,共化解矛盾纠纷1000余件,纠纷种类涉及物业纠纷、劳务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继承纠纷等多个方面。或许看起来只是一些标的额小、事实清楚的小事,但处理好这些“小事儿”,既是在保障当事人的权利,更是在维护社会的安宁。正如调解法官所说:“每当华灯初上走在下班回家的路上,想起当事人化干戈为玉帛后的激动情形,让人充满成就感,我们办的是‘鸡毛蒜皮’事,但保的是‘万家灯火’明”。
最近本院调解的一起继承纠纷案件正是调解法官办案日常的缩影。女方赵某与男方郭某于2004年10月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女一子,长女现年17岁,长子9岁。婚姻存续期间二人购买了某小区住宅一套,产权登记在郭某名下,2014年郭某因病去世。原告(郭某妻子)多次与被告(郭某父亲)协商分割涉案房屋无果后,因继承问题引发争议诉至本院。考虑到本案不仅涉及财产分割还涉及“爷孙”两代人的亲情,若直接采取刚性判决,无论结果如何,情感上都是“两败俱伤”的局面,故诉前分流窗口综合考量后将本案转到诉前调解中心。调解法官第一时间联系了双方当事人,了解到被告多年瘫痪,生活不能自理,常年由老伴照顾,不愿自行解决上述纠纷是因为其难以从丧子的悲痛中走出来,而原告称自己带两个孩子生活,随着孩子的成长自己缺乏安全感,情绪较为激动,要求尽快解决问题。综合上述原因,调解法官从法理与心理角度出发,制定了详细的调解方案。
为安抚老人悲痛的情绪,更好地化解矛盾纠纷,调解法官顶着三十多度高温上门调解,见到调解法官后,当事人激动地说“真没想到你们法院的同志会赶二百多公里路上门解决我们自己家的麻烦”。调解过程中,由于老人老年丧子加之房屋继承问题一直在心中郁结,情绪难以平复,经调解法官耐心倾听、精心疏导,最终打开了老人的心结,其愿意将房屋转让给孙子所有,申请人也接受调解意见,并对老人表示理解和感谢。
诉前调解时常需要面对当事人的不理解,使调解陷入僵局,工作难以推进,但更多时候,调解法官享受到的是调解成功后当事人握手言和带来的喜悦。兴和县人民法院将继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充分考虑当事人实际诉求,力争从根源上化解矛盾纠纷,努力为兴和县和谐稳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兴和县人民法院将持续全方位、多角度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的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贯彻,以知促行、以学促干,切实将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思路举措和生动实践,踔厉奋发、勇毅前行,推动法院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