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了,等一等”从小就熟知的交通规则,生活中明知故犯的却大有人在,交通安全教育应从娃娃抓起,加强幼儿交通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幼儿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近日,兴和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经法官耐心调解,最终促使各方当事人化干戈为玉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7月20日10时30分许,李某驾驶无牌照鸿日牌四轮电动车,沿兴和县育才街由东向西行驶至体育场门前往东30米处时,碾压到了由北向南横穿道路的行人任某(儿童)脚部,造成任某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李某与任某过错相当,应分别承担本起事故的同等责任。
申请人任某家长要求对孩子进行伤势鉴定,因为赔偿数额有争议,被申请人李某不同意鉴定。为破解僵局,定分止争,我院调解员从赔偿金额入手,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听取并记录各方诉求,耐心释法明理,积极化解矛盾纠纷。最终,在调解员的努力下,双方达成一致并签订调解协议。
兴和县人民法院驻交调解平台将不断加大矛盾纠纷调处力度,力争从根源上化解矛盾纠纷,减轻当事人的诉累,为打造安定、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