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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和县人民法院荣获全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专项行动先进单位
  发布时间:2023-11-02 18:37:38 打印 字号: | |

近日,内蒙古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召开青少年法治宣传专项行动总结表彰暨法治教育培训会,表彰了全区青少年法治宣传专项行动各系统获奖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兴和县人民法院荣获“全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专项行动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为切实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不断强化学校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2022年,兴和县人民法院成立“法之声”青年宣讲团,开展法治宣传,2023年我院进一步做实做优“法之声”品牌,进一步充实宣讲力量,制定宣讲计划,深入开展法治“五进”活动。

兴和县人民法院“法之声”宣讲团成立以来,举办了“送法进校园,护航成长路”普法宣传活动、参与“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举办“学法明道、护航青春”中学校园法治安全活动,切实增强学校师生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为创建平安校园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同时,兴和县人民法院邀请学生走进法院,近距离感受司法威严,接受法治熏陶,邀请我县高中生参加“帮信罪”案件旁听庭审,“零距离”接触庭审,让学生们直观的感受法律的神圣和法院的庄严。

兴和县人民法院通过“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的方式,以推进“法治副校长”工作机制和“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为契机,继续强化审判职能,积极承担好辖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责任,进一步加大院校法治共建力度,并重在“法治进校园”与“公众开放日”相结合的常态化机制上下功夫,通过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进校园”“送法进校园”“公众开放日”、模拟法庭、庭审旁听等方式,不断创新未成年人普法载体和形式,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切实维护好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努力从源头上减少涉及未成年违法犯罪现象,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平安校园建设持续贡献法院力量。

下一步,我院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优势,进一步强化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新进展。


 

责任编辑:兴和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