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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保+诉前调”双联动模式 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上高速
  发布时间:2023-11-02 18:34:14 打印 字号: | |

近日,我县多个物业公司因部分业主拖欠物业费多次催促无效,陆续来我院咨询诉讼流程,欲将其诉至法院,并诉说了以往通过诉讼的案件经过开庭、判决一系列流程后,许多当事人在此期间转移了财产,导致执行阶段无财产可供执行。兴和县人民法院考虑该案件涉及系列串案且涉及企业,随即召开分析研判会,积极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申请诉前保全措施、诉前调解方式,以最小的诉讼成本实现最大的诉讼效果,及时实现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为构建法治营商环境保驾护航。

其中,兴和县某欣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兴和县丰某源物业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和兴和县某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三家物业公司率先就该系列纠纷申请了30余件诉前财产保全,并提供等额保证金作为担保,请求对保全人名下银行存款、微信、支付宝内款项采取网络查控和冻结的保全措施。我院立案庭及时对诉前保全申请材料及担保材料进行了详细审查,对符合诉前财产保全法律规定案件随即移送执行局,当日即对该系列案进行了查控冻结。部分当事人意识到不履行给付义务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后,主动来到法院,积极同申请人协商还款事宜。在诉前调解法官耐心释法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纠纷相继得到圆满解决。

诉前保全,是为解决民事纠纷案件执行难的问题。本系列案件通过采取诉前保全措施,切实提高了案件审理效率,并减轻当事人诉累,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我院积极作为,多措并举,有效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实现以保促调,以保促执,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兴和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