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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悦身心 “伽”倍工作 继往开来展新颜
  发布时间:2022-09-27 15:22:09 打印 字号: | |


 

“吸气,双手高举头顶,两臂伸直,远离耳朵……呼气,双手落心轮,并掌于胸前,五指微张。再一次吸气,双手高举头顶,双手合十,眼睛看向指尖,这个动作叫站立山式……”伴随着瑜伽老师清脆的声音和舒缓动听的音乐,初次接触瑜伽的学员们按照老师的指导,尽量将动作做标准、做流畅。短短几分钟下来,学员们汗流浃背,这是瑜伽兴趣班第一次上课的场景,法院干警们转换身份为瑜伽学员,忘我投入到愉悦身心的锻炼中。

文化是国家治理之魂,也是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重要组成内容,以法院文化建设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已是时代之需。兴和法院高度重视法院文化建设,注重关心关爱干警身心健康,为此特别成立了瑜伽兴趣班,并聘请了具有丰富瑜伽授课经验的老师,为想要练习瑜伽的女干警进行授课。瑜伽课安排在每周三、四、五晚上,时间为一个小时,伴随着或婉转缱绻或激情高昂的音乐,随着瑜伽老师的口令、节拍,舒展身姿,释放活力。

当前正是大力弘扬践行“蒙古马精神”大实践活动之际,“蒙古马精神”是指引法院人前进的精神,它蕴含着吃苦耐劳、锐意进取的坚韧,它象征着铮铮铁骨、勇往直前的气概。瑜伽看似柔软无骨,实则最是锻炼人,咬牙坚持、全身发力,肌肉颤抖、大汗淋漓,一段时间后无形的蜕变就会悄然发生。“蒙古马精神”是一种气节,它存在于工作与生活的方方面面,“蒙古马精神”更是一种应融入血液的品格,应得到良好的继承和发扬。

    盖有非常之功,必待非常之人。兴和法院开设瑜伽兴趣班和弘扬践行“蒙古马精神”初心不谋而合,为的就是强体魄、炼心志、塑身貌、磨意志,培养新时代日新月异的法院人,在日复一日的坚持与努力下,行走在学习完善和身体力行“蒙古马精神”的道路上,以更加饱满的精神状态投入到司法审判工作中,为践行司法为民初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贡献更大力量。


 
责任编辑:兴和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