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开展以来,兴和县人民法院坚持主动从最便民利民的基础性工作抓起,积极为人民排忧解难,将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实际行动。
邢某与李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判决,李某应向邢某偿还本金40000元,利息22254元,共计66254元。但李某并未按期履行,邢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及时向被执行人李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并网上冻结住了李某建行卡内的54000元,将冻结案款划拨到法院账户。了解到申请人邢某今年78岁,腿脚不便,儿女都在外地打工,立案时也并未向法院提供自己的银行卡账号,执行法官与申请人邢某电话沟通后,主动到申请人邢某家里,在和邢某说明了案件执行情况后,邢某表示自己拿到法院扣划的54000元后,剩余利息愿意放弃,并提供了银行卡复印件。目前,执行案款已发放到申请人邢某的手中。至此,一件借款合同案件圆满解决。
兴和县人民法院将以此次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树牢为人民群众服务的理念,立足审判执行职能实际,履职尽责办好实事,推动法院队伍教育整顿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