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防止干预过问案件、规范司法人员交往行为等“三个规定”全面落实,增强队伍教育整顿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以案明纪、以案释法、以案促改,引导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不断强化政法干警在执法办案过程中的自我警醒意识,着力加强队伍纪律作风建设,教育引导干警廉洁自律、秉公用权、公正司法,4月21日上午,兴和县人民法院召开队伍教育整顿“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法院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会上,党组成员、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杨虎城通报了全区政法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三个规定”的典型案例以及其违规违法的具体事实及受到的惩处。这些违规违法事实包括法院工作人员与当事人、律师不当交往,违规收受当事人财物,检察机关工作人员违规打探案情、受贿情形,更有工作人员插手具体案件办理、干预案件侦办,以及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违规办理暂予监外执行的具体情形。
会议从提高站位、以案明鉴和明确责任三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希望全体干警通过这次会议,对照反思,有所警示、有所思考、有所敬畏。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把胸前的徽章扶稳,把心中的天平摆正,做维护公平正义的“守护者”。
此次“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以政法队伍内部违规违法案例使全体干警深受触动,通过深刻汲取违法违纪案件的沉痛教训,引以为戒、自我警醒,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进一步提高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充分认识“三个规定”对确保司法公正廉洁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推动队伍教育整顿深入开展,切实整治顽瘴痼疾,改善司法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