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力推进法院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向纵深发展,让人民群众参与、受人民群众监督、由人民群众评判,回应人民群众新期盼,切实把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为忠诚履职担当的实际行动,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向群众求教问策,听群众呼声,解群众难题,主动回应群众诉求,兴和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积极开展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3月26日,兴和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霍宁带领执行干警办理张某借款合同纠纷系列案,此案涉金额100多万元。接到该系列案后,我局迅速开展了走访调查工作,寻找被执行人,同时通过线上查控,冻结了张某银行账户。
执行干警历经多方周折终于找到了张某,通过现场走访和调查了解到张某年老体弱多病,丈夫已经去世,生活较为困难。起初张某对执行工作抵触较大且情绪比较激动,霍宁局长在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文书的同时安抚被执行人的情绪,详细向被执行人做了释法释明工作,并保证会为其保留个人维持生活的费用。
通过霍宁局长的安抚和释明,被执行人张某的情绪逐渐稳定,表示自己以现有财产尽自己所能偿还债务,并对霍宁局长所做工作表示理解和感谢。此次执行专项行动解决了一批系列案件送达难执行难的问题,充分运用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保障了当事人的权益。
法律是刚性的、冷冰冰的,但司法不是无情的,司法工作也是群众工作,司法为民应该体现人文关怀,在秉公执法的同时,做到让群众满意,才能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暖,才能让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
在今后的工作中,兴和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将立足本职工作,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促进队伍教育整顿活动走深走实,着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题,全力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有效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