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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守初心·践宗旨——阳春三月,法暖民心(一)
作者:兴和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1-03-26 15:19:26 打印 字号: | |



结合日前开展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为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切实改进司法作风,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兴和县人民法院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活动,切实把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为忠诚履职担当的实际行动,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向群众求教问策,听群众呼声,解群众难题,主动回应群众诉求。

3月25日上午,兴和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巴雅尔带领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月梅,院党组成员、专委靳淑芝以及审判、执行的业务骨干到被执行人家中进行走访。巴雅尔院长一行人通过实地走访,认真听取了被执行人的诉求和困难,对于被执行人面临的困难,巴雅尔院长表示依据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应适当设置一定的宽限期,灵活采取查封措施,对能“活封”的财产,尽量不进行“死封”,使查封财产能够物尽其用避免社会资源浪费。采取“活封”的方式使查封的院落能够继续经营,通过经营所得来维系生活和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考虑到赵某昌的生活困难,在执行中为其保留个人及所抚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生活费用。

当事人不满我院对其送达的民事判决书和民事调解书,曾向巴雅尔院长打电话反映了情况,巴雅尔院长在电话中询问事情经过后,进行了详细答复。在今天走访中,对于巴雅尔院长带领承办案件的民事法官又对其进行了判后答疑,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民间借贷利率的规定做了详尽的释明,当事人对案件的审理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对我院释法及解决实际困难表示感谢,最终服判息诉。

通过此次“我为群众办实事”走访活动,巴雅尔院长强调,要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执法理念,以更高站位推动审判、执行工作新发展;发挥人民法院面向群众的优势,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进一步增强干警规则意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要打造铁一般过硬的法院队伍。

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是开展队伍教育整顿重要内容和实践要求,要贯穿教育整顿全过程。兴和县人民法院把“我为群众办实事”作为重要载体和有效抓手,引导干警增强群众观念,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进一步改进和提高诉讼服务、审判管理、执行质效等工作,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利的司法服务,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树立法院良好作风和形象。


 
来源:兴和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兴和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