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谢某怀着感激之情,将一面绣着“公正执法,清正廉洁”的锦旗送给兴和县人民法院法警队,表示深切的感谢和由衷的称赞.
在执行该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兰某以在外地打工为由,迟迟未履行给付义务,并多次躲避执行,态度恶劣,为执行工作带来了困阻。法警大队在接到协助执行调警任务后,立即指派法警赵亮协助执行。
经调查,被执行人在呼市一处建筑工地有活动迹象,得知消息后执行法官与法警立刻赶往呼市。被执行人本以为四处躲避就可以逃避责任,殊不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面对执行法官和法警的“突然到访”他嚣张的气焰瞬间被扑灭,法警赵亮协助执行法官将被执行人兰某传唤至兴和法院做调解说服工作,化解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力求调解结案,但是兰某以无财产为由拒绝给付义务,执行局决定依法对其采取强制措施,法警队赵亮等人带被执行人体检,做核酸检测,并送至兴和看守所,在看守所关押5天后,被执行人迫于压力愿意交出车钥匙,同意以拍卖车辆的方式来履行给付义务,申请人的权益得到了保障。
兴和法院法警队积极参与配合执行局的工作,充分发挥法警队威慑力强、应急力强、机动性强的优势,针对执行工作任务复杂多变的特点,由法警队配合执行,参与实施查询、搜查、查封、扣押财产等强制措施,及时发挥作用,对于躲避、拖延、阻碍执行工作的被执行人员不妥协、不手软,迅速采取措施排除执行障碍,有效地降低了执行工作的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