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高院的统一安排和部署,针对本院实情,我院制定了《兴和县人民法院法官员额增补实施细则》和各项考评措施,同时强化对入额工作的组织领导,目前顺利完成了入额法官的增补工作。
为保证本次增补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确保严格标准、公平公正、择优选任,专门成立了员额增补工作领导小组,考评本次工作由政工科负责组织开展,办公室、审管办、研究室及其他业务庭室,为考核提供了详实的个人实绩,监察室对增补过程中的每个环节,投票计分、跟踪和现场进行了全程监督。
巴雅尔院长亲自组织了我院员额法官增补工作的民主测评、谈话推荐和实绩考核工作,认真审查考核了拟增补人员在德、能、勤、绩、廉方面的表现。
2018年10月16日上午,巴雅尔院长分别与院领导、环节干部进行了谈话,向院领导、环节干部具体解释了考评的细则和方式,以及所占分值等问题,环节干部对拟增补人员进行了推荐,并就我院增补工作的开展提出了意见。
下午,召开法官员额增补民主测评会,会议由巴雅尔院长主持,院党组成员及全院干警参加了会议,对符合入额条件的人员进行了民主测评。随后,召开院党组会议,根据拟增补人员近三年的工作实绩和履职情况进行了民主评议。
本次员额法官增补工作将严格标准、公平公正、注重实绩、择优选任的原则贯穿于工作的各个环节,圆满完成了增补工作,为推进我院法官队伍规范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奠定基础,进一步优化了审判资源,为全面提升审判质效提供了保障。(陈晓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