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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和法院召开“扫黑除恶”再动员大会
  发布时间:2018-12-11 20:40:54 打印 字号: | |
  为持续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全面贯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精神,2018年9月26日,兴和法院召开“扫黑除恶”再动员大会,党组书记、院长巴雅尔主持并作再动员讲话,院党组成员、全院干警参加了大会。

    会上,党组成员、分管刑事审判副院长赵改兰传达了《市委扫黑除恶专项巡查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分工方案》,并宣读了《兴和县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

    针对巡视反馈意见,会议要求,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要从根本上遏制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刑事审判牵头,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结合黑恶犯罪实际,开展摸排整治工作;准确适用法律法规,落实庭前会议规程、非法证据排除规程、法庭调查规程“三项规程”,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和制度;充分利用新媒体舆论宣传工具,打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舆论,利用我院微信公众号、微博、网站广泛宣传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让扫黑除恶斗争深入人心,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社会氛围。

    会上,党组书记、院长巴雅尔在动员讲话中指出,要以本次扫黑除恶巡查结果为契机,提升我院扫黑除恶工作能力,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作为“长期工程”,以更坚定的决心,更精准的举措,更强大的合力,坚决打好扫黑除恶主动仗、攻坚仗、整体仗。一是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深刻领会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二是要明确任务、积极履职,各团队、部门要积极配合。主动承担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三是要强化宣传,努力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浓厚氛围;四是要坚持把上级督导工作作为发现问题、寻找差距的过程,作为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的过程,把督导成果运用好、转化好、巩固好;五是对我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入分析问题背后存在的原因,梳理解决问题的方法,举一反三,形成长效机制。(陈晓聃)
责任编辑:兴和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