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着力解决我院基层党组织和干警中存在的“好人主义”思想,2018年7月11日上午,兴和县人民法院召开“好人主义”专项整治活动动员大会,会议由巴雅尔院长主持召开,院党组成员、全院干警参加了动员大会。 会议首先由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军传达了市纪委《乌兰察布市纪委 乌兰察布市监察委员会印发<“好人主义”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方案明确了整治工作开展的目标任务和整治重点,分阶段,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好整治工作,逐步提高整治效果,扼制“好人主义”思想。 会上,巴雅尔院长就开展“好人主义”专项整治活动作了动员讲话,要抓好日常教育工作,把加强党性教育,党性锤炼作为整治“好人主义”的重要抓手,提高“好人主义”的警惕意识,做政治上的明白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政治头脑清醒,从严律己;加强组织领导,树立责任意识,不折不扣落实专项整治工作各项措施。坚决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努力营造我院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为审判工作开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会议还学习传达了自治区高院《关于表彰2017年度全区法院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市中院《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积极推进省以下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工作的通知》、《关于转发自治区组织部<关于开展盟市、旗县(市、区)法院检察院人员身份审核认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陈晓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