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3日,市委“扫黑除恶”第一巡查组组长孙芳以及县巡查办赵明主任一行莅临我院就目前涉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恶势力犯罪线索收集情况以及审理该类犯罪情况等方面问题进行专项巡查,听取了汇报,并与党组成员进行了个别谈话。我院院长巴雅尔、分管涉诉信访工作副院长张军、分管刑事审判工作副院长赵改兰以及相关审判部门法官参加了汇报会。
巡查组与我院党组成员座谈后,提出以下要求:一要加强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范围。要让人民群众充分了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意义,及时举报相关问题。二加强沟通协调,紧密联系纪检、扫黑办、公安、检察等部门的联系,发现线索后,及时向相关部门移送案件及线索。
我院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人民法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自治区高院关于转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依法从严惩处黑恶势力犯罪,针对着力发现党员干部和相关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及十二个方面的问题,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力以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完成党和人民交给的重要政治任务,制定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并成立领导小组,专门设立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邮箱。到目前为止,我院未发现相关线索,也没有相关刑事案件。(李月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