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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赖”我“曝”——兴和县人民法院“失信惩戒机制”显威
  发布时间:2018-12-11 19:28:12 打印 字号: | |
  为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维护胜诉者合法权益,在对被执行人采取信用惩戒方面,巴雅尔院长亲自签署,执行局干警依规操作,将拒不执行老赖纳入最高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在购买机票、旅游度假、子女入学等多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监督和惩戒,对符合条件的涉民生案件被执行人、建设工程包工头等重点人群,加大“限制高消费令”适用力度,兴和县人民法院惩戒拒执行老赖力度措施让老赖寸步难行,促使被执行人员从拒绝执行到主动执行。

    今年以来,我院共将23名老赖纳入最高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人数20人,通过对失信被执行人在经济、精神等领域的限制和惩戒,取得了督促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律义务的显著效果,起到了不敢触碰的权威效果,成为了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的一柄利刃。

    兴和县人民法院下一步将加大力度惩戒老赖,不断促进信用体系建设,不断将拒不执行老赖纳入最高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予以曝光,助推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

(陈晓聃)
责任编辑:兴和县人民法院